時間:星期天的晚上

事件:名模為得PIZZA不斷連環搔擾實錄

被告:易大妞

被害人:重金屬

偷拍人員:妞麻

 

 

證據照(一)-目不轉睛......

證據照(二)-過度關切......

證據照(三)-蠢蠢欲動......

證據照(四)-起身行動

證據照(五)-上前行兇......

名模攻勢影片:

(其一)對於眼前的PIZZA開始心動......(看不到影片的請按"這裡")

(其二)目不轉睛的緊盯被害人的一舉一動(看不到影片的請按"這裡")

(其三)被害人過度的挑釁......(看不到影片的請按"這裡")

(其四)按捺不住起身搔擾(看不到影片的話請按"這裡")

(其五)頻頻向被害人索吻(看不到影片的請按"這裡")

 

法官裁定:犯案者-易大妞雖無誇大的行兇過程......但是根據被害人的指控.每當被害人在用餐時!被告卻總是不顧勸阻!一意上前想偷親被害人的嘴!且受害者不只上述重金屬先生一人!被害人指出深受其擾!已造成用餐時心裡壓力過大!被告的灼熱的視線對於用餐時腸胃ㄉ吸收有不當之影響!所以本院判定被告者-易大妞已構成搔擾罪至於刑責部份本官還需匯集其它被害人供辭再作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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